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要求,2013-2014年度,我校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信息公開工作,努力提高學校工作的透明度。現將我校本年度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告如下。
一、完善制度和平臺建設,進一步規(guī)范信息公開工作
根據《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教育部令第29號)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高校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的通知》(粵教辦函〔2014〕134號)的要求,學校制定《廣東財經大學信息公開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財經大學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粵財大〔2014〕70號),并向全校征求意見,經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后于2014年7月正式印發(fā)實施。
2014年7月,我校在校園網首頁開通“信息公開”專欄,完善信息公開平臺,暢通信息渠道。10月,教育部公布了《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教辦函〔2014〕23號,以下簡稱“清單”)。 學校按照《清單》要求,結合實際,對原“信息公開”專欄的欄目設計及內容做了相應的調整。
二、主動公開信息的情況
2013-2014學年度,我校通過文件、會議(含新聞發(fā)布會)、網絡、報刊、會議紀要、簡報、廣播、宣傳欄、電子屏、微博、微信、信息公開專欄等校內媒體及報刊、電視等校外媒體,各單位在圖書館、教學樓、辦公樓等辦公場所設置信息公告欄等方式向校內外公開如下信息。
1.學校名稱、辦學地點、辦學性質、辦學宗旨、辦學層次、辦學規(guī)模、管理體制、機構設置與各機構職能及辦事程序、學校領導等基本情況。
2.公開學校頒發(fā)的200多個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規(guī)范性文件。
3.公開2013年黨政領導班子工作總結、2014年度黨政工作要點、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
4.公開2013年、2014年研究生、本科生及成人學歷教育招生、考試與錄取情況;學籍管理、學位評定,學生申訴途徑與處理程序;2013屆、2014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與服務情況等。
5.公開學科與專業(yè)設置,省級和校級重點學科建設情況;本科、研究生課程與教學計劃;實驗室、儀器設備配置與圖書藏量;教學與科研成果評選情況、教學改革執(zhí)行情況等。
6.向全體學生公開學生獎學金、助學金評選與發(fā)放情況,公開學費減免、助學貸款與勤工儉學的申請與評定情況;公開學生和老師評優(yōu)評先、獲獎與懲處情況等。
7.公開專任教師和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數量、專業(yè)技術職務等級、崗位設置管理與聘用;校級領導干部社會兼職情況、校級領導干部因公出國(境)情況;校內中層干部任免情況。
8.公開經省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全部收費項目的依據、標準與投訴方式;2013年度部門預決算、2014年度財務預算;科研項目(課題)經費等信息。
9.公開對外交流與中外合作辦學情況、外籍教師管理規(guī)定、來華留學生管理規(guī)定等情況。
10.公開自然災害、公共衛(wèi)生等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涉及學校的重大事件的調查和處理情況。
《清單》中共有10類50項內容,我校公開了其中46個項目的信息。由于學校未開設校辦企業(yè),暫未編制藝術教育發(fā)展年度報告,無擬授予碩士、博士學位同等學力認定,巡視組近五年未到學校視察,該4個項目無公開內容。
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
(一)招生“陽光工程”信息公開情況
1.制定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規(guī)定了招生組織機構及職責、招生錄取原則、錄取體檢標準、收費標準、資助學生政策、招生工作的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渠道等。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陽光平臺、學校信息公開專欄、招生辦公室網站以及招生宣傳簡章中予以公開和宣傳。
2.招生計劃確定后,在學校信息公開專欄、招生辦公室網站和招生宣傳資料中予以公開和宣傳。
3.制定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在招生簡章中列明了招生計劃、招生專業(yè)、招生條件、招生咨詢電話等,招生簡章在學校信息公開專欄、招生辦公室網站予以公布;體育術科測試前在招生辦公室網站公示參加測試考生名單,測試結束后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測試合格名單。
4.制定藝術類招生簡章,在簡章中列明了招生計劃、招生專業(yè)、考試科目、考試形式和時間,招生咨詢電話等。招生簡章在學校信息公開專欄、招生辦公室網站予以公布;評卷結束后在信息公開專欄、招生辦公室網站提供術科考試成績查詢,公布各招生省份術科測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公示各招生省份術科測試合格名單。
5.招生錄取結束后,在學校信息公開專欄、招生辦公室網站提供錄取結果查詢。
6.在學校信息公開專欄、招生辦公室網站公布各省錄取最低分,平均分,以及廣東省內招生各專業(yè)錄取最低分和平均分。
(二)財務信息公開情況
我校財務信息公開的內容包括:學校財務資產管理制度、學校收費項目標準及依據、年度財務預算、年度財務決算和財務狀況、年度“三公經費”情況等。
1.學校財務資產管理制度通過學校文件方式印發(fā),并制訂《財務制度匯編》發(fā)放至二級單位進行宣傳,同時在財務網站發(fā)布進行公開。
2.學校以省物價局核發(fā)的收費許可證為依據,將教育收費包含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以及收費批準機關及文號等內容通過招生簡章、校園網站、校園公示櫥窗、每學年下發(fā)到每位學生的繳費須知等多種形式進行公示公開。
3.2014年的財務預算方案在2014年5月22日的學校第六屆教代會第一次聯席擴大會議上提交審議并通過。
4.2013年的財務決算及財務狀況在2014年5月22日的學校第六屆教代會第一次聯席擴大會議上做了專門報告。
5.2013年的部門決算和“三公經費”于2014年9月25日在學校信息公開專欄進行了公告。
(三)人事師資信息公開情況
2013-2014年度,我校組織了三批次公開招聘工作,分別是《廣東財經大學2014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廣東財經大學教學科研崗位公開招聘》、《廣東財經大學非教學科研崗位公開招聘》,共發(fā)布崗位58個,有986人報名,招聘錄用43人。
根據《廣東商學院崗位設置與人員聘用實施方案》(粵商院〔2011〕29 號),我校組織完成了2013年崗位聘任工作,對劉國常等340位同志專業(yè)技術、管理相應崗位職務予以聘用(粵財大〔2014〕31號、粵財大〔2014〕45號)。
四、依申請公開信息和不予公開信息情況
2014年1月,廣州大學學生涂東芝來信申請公開我校2012“三公經費”情況。我校以掛號信的方式向其寄送了“201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說明”(兩頁),考慮到對方的學生身份,免除了其依申請公開的相關費用。
對于涉及國家秘密的、涉及商業(yè)秘密的、涉及個人隱私的和未有明確結論的信息我校不予公開。沒有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申訴的情況發(fā)生。
五、存在的問題
信息公開專欄內容需進一步豐富、完善。我校將按照新制定的信息公開辦法和指南進一步健全信息公開運行機制,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促進學校和諧健康發(fā)展。